邵市管发〔2022〕8号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邵阳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
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方案(试行)>的通知》(湘管发〔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邵阳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邵阳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
食堂创建方案(试行)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邵阳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
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依据国务院以、国管局及省管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建立实施我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通报制度并开展节约型食堂创建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范围
1.工作目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依据国管局等四部委《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指南(试行)》和《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开展我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节约型食堂创建行动,推动各评估对象、责任主体、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明确评估创建内容、方式及其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在反食品浪费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评估和创建范围。县级及以上机关食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营食堂和委托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的食堂)为评估对象。机关食堂是指供机关干部职工用餐的场所,一般具有集中供餐、一定用餐和供餐服务人员规模、固定内部场地等特点。
二、责任与分工
3.评估对象。评估对象负责按照本地区、本部门反食品浪费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4.责任主体。设有食堂的机关承担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5.管理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推进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食堂评估创建行动,具体指导市本级党政机关食堂开展评估创建工作,制定市本级评估创建行动方案及评分细则。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评估创建行动,按照本方案制定评估创建行动方案及评分细则,督促指导本地区党政机关食堂开展节约型食堂创建。
6.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宣传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标准和规范
7.评估创建工作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围绕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节约减损管理,评估内容包括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引导等方面。在机关食堂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的基础上,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国管局等四部委《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39号)要求,根据《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8〕17号),引导党政机关食堂开展节约型食堂创建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使用全电厨房、安装并运行高效复合式油烟净化系统。(请详见附件1、2、3)
四、评价与考核
8.内部评估。各评估对象每日监测食品浪费情况,定期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自查,针对责任主体评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各责任主体于每季度末,对照本地区、本部门成效评估标准,对所管理的评估对象实施评估,于下季度初将评估结果报送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机关所属机构(含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9.抽查评估。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市直机关食堂实施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每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评估对象实施年度抽查评估,每年不少于4家食堂,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抽查评估报告报送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10.予以通报。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根据评估得分,确定各评估对象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结果等级,其中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级,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对象发生严重的食品浪费事件即食品浪费系数大于0.35的,评估等级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抽查评估后及时向责任主体和评估对象通报抽查评估结果,表扬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以适当方式曝光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食堂及其责任主体。
11.纳入考核。将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相应内容的考核评价分值设定不低于总分值(不含附加分)的4%,不得将存在评估等级为不合格食堂的机关推荐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12.抓好整改。全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抓好评估等级为不合格食堂的整改,督促其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后组织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责任主体单位和相关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
13.节约型食堂创建工作评价管理。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机关食堂,可申请参评节约型食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按节约型食堂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对申报食堂开展评价工作,选择优秀节约型食堂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价。通过评价的有关单位可在宣传中使用“节约型食堂”证书和奖牌。证书和奖牌使用及管理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制定和发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联系人:胡志坚 联系电话:13973900793
附件:1.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
创建评分细则
2.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台账模板
3.机关食堂用餐区食品浪费系数测量方法
附件1
湖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暨节约型食堂创建评分细则
单元 |
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分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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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
管理岗位(5分) |
设置反食品浪费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安排专人负责。(5分) |
1.岗位设置合理、人员分工明确的计5分;2.岗位设置不全,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的,视情计1-4分;3.未安排专人负责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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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25分) |
1.制定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消费、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节约减损管理制度,明确具体措施。(5分) |
制定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制度,有具体措施的计5分,每缺一项扣1分,该项评分最高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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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合同约定,对餐饮服务企业提出反食品浪费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
对餐饮服务企业提出反食品浪费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有合同约定计2分;否则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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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餐前用餐人数统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5分) |
1.建立相关统计台账,记录完整且分析相关状况到位的计5分;2.记录不完整、分析不到位的,视情计1-3分;3.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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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油烟净化、排水与隔油设施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有效运行。(3分) |
1.建立了相关制度并有效落实的计3分;2.有制度但未有效落实的,视情计1至2分;3.未建立相关制度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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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自查。(8分) |
1.实行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以适当方式曝光食品浪费行为和个人;2.建立反食品浪费督导员巡查、劝导机制,纠正浪费行为;3.针对责任主体评估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建立以上机制并有效落实计6-8分,基本落实计4-6分,未落实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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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行反食品浪费奖励机制。(2分) |
1.建立奖励机制,且落实到位的计2分;2.落实较好的计1分;3.未落实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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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有效措施 |
食品采购、储存、加工(20分) |
1.根据用餐统计人数、食品储存条件和储存场所环境,合理安排采购周期和采购食品数量。(8分) |
1.建立食品采购数量、周期、储存与用餐人数科学联动制度,储存场所合理整洁的计7-8分;2.食品采购数量、周期较符合用餐人数的计1-6分;3.食品采购数量、周期未与用餐人数科学联动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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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持仓库、冷库等储存场所卫生整洁,做好防潮、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4分) |
保持储存场所整洁且“四防”措施落实的计4分,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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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设置食品流通周期,定期盘点库存,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
食品流通周期合理,盘点库存记录完整,无食品过期变质浪费的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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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合理处置上期未消费食品。(2分) |
处置上一采购周期食品合理、科学的计2分。该项工作处置不当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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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2分) |
原材料利用率高,有创新方式且烹饪水平得到职工认可的计2分,该项工作处理不合格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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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行荤素搭配、少油少盐等健康饮食方式。(2分) |
菜品荤素搭配合理、健康营养,定期制作更新菜品的计2分。该项工作处理不合格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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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消费(10分) |
1.提供小份、半份菜品和主食服务。(3分) |
1.提供自助餐服务的计3分;2.提供小份、半份菜品和主食服务的计1-2分;3.未采取上述措施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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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用餐环境、服务满意度调查,建立菜品口感反馈机制。(5分) |
1.建立相关调查反馈机制,且职工反馈情况满意的计5分;2.职工反馈情况基本满意的计2-4分;3.职工反馈情况不满意的计1分;4.未建立相关调查反馈机制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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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取餐、用餐、餐盘回收等提醒措施。(2分) |
做到该项评分要素的记2分。该项工作处理不合格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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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
餐厨垃圾处理 |
1.建立餐厨垃圾台账,记录餐厨垃圾重量、处理方式等。(3分) |
1.建立餐厨垃圾台账,记录完整、数据真实的计3分;2.记录有缺失的计1-2分;3.未建立相关台账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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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食品浪费情况,测量食品浪费系数,留存照片资料。(20分) |
1.每日监测食品浪费情况,食品浪费系数在合理范围之内,且台账记录完整的计15-20分;2.每日监测食品浪费情况,食品浪费系数较合理,且台账记录较完整的计5-14分;3.食品浪费系数大于0.35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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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国家及属地要求,合规处理餐厨垃圾。(2分) |
按国家及省、市要求,合规处理餐厨垃圾的计2分。该项工作处理不合格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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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宣传教育 |
宣传引导(10分) |
1.做好日常宣传,采取设置反食品浪费提示牌、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等措施。(5分) |
1.相关工作有效落实的计5分;2.较好落实的,计2-4分;3.不落实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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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世界粮食日、节约型食堂创建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反食品浪费法律、制度、知识等。(5分) |
1.相关工作有效落实的计5分;2.较好落实的,计2-4分;3.不落实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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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5分) |
将反食品浪费纳入食堂工作人员入职、日常培训内容。(5分) |
1.相关工作有效落实的计5分;2.较好落实的,计2-4分;3.不落实的,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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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
科技应用(3分) |
利用安装监控摄像头、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3分) |
在反食品浪费工作中,运用了评分要素中相应的资源利用技术手段视情况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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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2分) |
在反食品浪费技术、管理等方面形成创新性成果且成效显著。(2分) |
在反食品浪费工作中,运用了评分要素中相应的资源利用技术手段视情况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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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2分) |
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无害化利用。(2分) |
在反食品浪费工作中,运用了评分要素中相应的资源利用技术手段视情况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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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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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食堂创建要求 |
基础设施(3分) |
采用“明厨亮灶”方式,公开加工制作过程。 |
按要求做到的,计3分。否则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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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净化与排放 |
餐饮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安装油烟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运行高效复合式油烟净化系统。 |
油烟净化与排放三项工作各占1分,每达到一项要求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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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与隔油 |
食堂污水排放符合要求,食堂区域排水沟采用不锈钢材质材料,加装高效成品隔油池。 |
排水与隔油三项工作各占1分,每达到一项要求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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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利用 |
使用全电厨房 |
使用全电厨房的,计4分。否则不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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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食堂创建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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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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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满分107分,节约型食堂创建13分,合计总得分120分。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优秀(90分以上)的机关食堂,可申报节约型食堂。总得分达到110分,可获评节约型食堂。
附件2
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台账模板
食堂名称: 管理机构名称:
日期 |
时段 |
用餐人数 |
食品浪费系数 |
未消费食品重量(斤) |
用餐区餐厨垃圾重量(斤) |
制餐区餐厨垃圾重量(斤) |
餐厨垃圾总重量(斤) |
餐厨垃圾处理方式 |
记录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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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
100 |
0.25 |
4 |
25 |
7 |
36 |
就地资源化处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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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未消费食品是指制餐完成但未被用餐人员消费的剩余食品,未消费食品重量不包括下期再利用食品重量。用餐区餐厨垃圾重量不包括未消费食品重量。餐厨垃圾总重量包括未消费食品重量、用餐区餐厨垃圾重量、制餐区餐厨垃圾重量和其他餐厨垃圾重量。餐厨垃圾处理方式包括就地资源化处理、城市环卫系统回收处理、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处理等。
附件3
机关食堂用餐区食品浪费系数测量方法
一、测量对象:用餐区餐厨垃圾。
二、测量时间:用餐结束。
三、测量流程:
第一步 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餐厨垃圾沥水后,混合均匀,俯拍照片。
第二步 打开“光盘助手”专用软件(登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下载使用),勾画照片内被浪费食品轮廓(蓝圈)以及餐厨垃圾堆积轮廓(红圈),计算两者面积比例,得到食品浪费系数。
例:该图片得到的食品浪费系数(被浪费食品所占面积/餐厨垃圾堆积面积)为0.63。
第三步 留存处理过的照片,记录食品浪费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