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管发〔2022〕3号
关于组织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完成2022年度及“十四五”公共机构节水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我市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创建单位
2022年邵阳市完成15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创建指标分配如下:
(一)市直公共机构3家
邵阳市中心医院,邵阳市职业技术学院,邵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二)县市区各1家
确定原则: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隆回县从2021年党政机关年耗水量排名前3的单位中产生;新邵县、新宁县、洞口县、邵阳县从2021年年耗水量排名前3的学校中产生;武冈市、邵东市、城步县、绥宁县从2021年年耗水量排名前3的医院中产生。
二、公示创建名单
2022年4月30日前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水利局及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并公示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名单。
三、报送创建材料
2022年5月15日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水利局按创建工作要求将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名单和《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表》(详见附表2)(一式三份)报送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确定为第一批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的市直、县市区各相关公共机构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表》(附表2)(一式三份)。
四、开展创建工作
2022年9月30日前,市县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水利部门组织、指导各创建单位按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标对表落实各项指标,抓出实效,切实杜绝水资源浪费,降低水资源消耗量;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结果情况及相关自评材料(具体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349624408@qq.com)。
五、评审和现场验收
2022年10月30日前,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水利局联合对各单位报送的自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专家对各创建单位现场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授予“节水型公共机构”。
六、有关要求
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节水改造,有效推进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
相关事宜请与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科咨询,联系电话:0739—5367052。
附件:1.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评价验收所需材料及要求
2.邵阳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表
3.《湖南省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
4.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自评报告
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邵阳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1
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评价验收所需
材料及要求
一、所需报送材料
(一)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表;
(二)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自评表;
(三)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自评报告;
(四)近5年来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报告;
(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要统一汇编成册,第四项和第五项可单独形成材料。
附件2
邵阳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表
单位名称 |
(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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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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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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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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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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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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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
|
用水人数 |
|
2021年水资源消耗量(吨) |
|
人均 用水量 |
|
创建单位节水设施设备基本情况(写不完可加页): |
|||
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工作主要措施(写不下可加页): |
|||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水利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1
《湖南省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试行)》(不含医院和高校)
一、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指标必须全部满足,若任一指标不满足,不得参评节水型公共机构。 |
自评分 |
||||
序号 |
基本要求 |
||||
1 |
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 |
||||
2 |
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没有包费制 |
||||
3 |
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工作,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 |
||||
4 |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或计划用水管理的医院,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
||||
二、节水技术指标(40分) |
|||||
序号 |
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
1 |
水计量器具配备率 |
水计量器具配备率=(实际安装配备的水计量器具数量/测量全部水量所需配备的水计量器具数量)*100% |
1)一级和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不到100%,得0分;仅对一级和次级用水单位计量,主要用水设备未计量,得7分。 2)一级和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100%,主要用水设备(如锅炉用水、中央空调补充水、实验室用水、公共食堂用水、绿化用水等)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85%,同时达到,得10分。 |
10 |
|
2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节水器具普及率=(节水器具数量/总用水器具数量)*100% |
节水器具数量占总用水器具数量达到100%,每低0.8%,扣2分,直至扣完。 |
10 |
|
3 |
人均用水量 |
人均用水量=单位全年用水量/用水总人数 |
依据湖南省用水定额标准进行判定: 人均用水量≤先进值,得10分;先进值≤人均用水量≤通用值,按6~10分内插;人均用水量>通用值,得0分。 |
10 |
|
4 |
用水器具漏失率 |
用水器具漏失率=(漏水件数/总件数)*100% |
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10分,每高0.8%,扣2分,直至扣完。 |
10 |
|
三、节水管理指标(60分) |
|||||
序号 |
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
1 |
规章制度 |
査看文件和相关资料 |
1)制定建设节水型单位工作方案,得3分; 2)建立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每项各1分,共计3分; 3)制定并落实年度用水计划,得2分; 4)明确节水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员,得4分; 5)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得3分。 |
15 |
|
2 |
计量统计 |
査阅有关资料,核实数据 |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按分户、功能分区、主要设备实现三级计量,得5分,实现按分户、功能分区计量,得3分,实现按分户计量,得1分; 2)有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得4分。 |
9 |
|
3 |
节水技术推广和改造 |
査阅节水改造资料和设施建设材料、核对节水器具单,现场査看 |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得3分; 2)实施食堂用水设施、老旧管网等节水改造或节水设施建设,每实施一项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3)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釆取透水措施,得1分; 4)所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全部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釆购清单》的节水产品,得3分; 5)景观用水、浴室等设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若单位无上述设施,均按达标情况处理,得2分,若单位有上述设施却无水处理再利用装置,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2分; 6)绿化釆用高效浇灌方式,得2分。 |
14 |
|
4 |
管理维护 |
査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 |
1)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得4分; 2)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2分; 3)有完整的管网图,得3分; 4)有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3分。 |
12 |
|
5 |
节水宣传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
1)发放节水宣传材料,得2分; 2)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专题培训、讲座等,每开展一次得2分,共计6分; 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2分。 |
10 |
|
四、鼓励性标准。(10分) |
|||||
序号 |
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
1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査看 |
建设雨水集蓄、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有效利用(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得5分。 |
5 |
|
2 |
节水监控平台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
建设节水智能监控平台且运行正常,得5分。 |
5 |
|
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各级节水型公共机构的建设和验收;其中节水型高校参考《湖南省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试行),节水型医院参考《湖南省节水型医院评价标准》(试行)。 二、本标准由4项基本要求、节水技术标准、节水管理标准和鼓励性标准四部分组成,总计110分;其中节水技术标准为40分,由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节水器具普及率等4项指标组成;节水管理标准为60分,由规章制度、计量统计等5项指标组成;鼓励性标准10分,为非常规水源利用和节水监控平台2项指标。 三、节水型公共机构的总得分应当≥90分,并且基本要求必须符合。 四、在考核基本要求中的第三条“水平衡测试及节水评估工作”时,若首次参评节水型公共机构需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若对公共机构进行复核时需开展节水评估工作。节水评估工 作参照《项目节水评估技术导则》(GB/T 34147-2017)。 五、 节水技术标准中,各项指标解释及验收方法如下: (一)水计量器具配备率是指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主要用水设备(用水系统)实际安装配备的水计量器具数量占测量对应级别的全部水量所需配备水计量器具数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国家标准执行。一级用水单位指机关、事业(单位)用水户,次级用水单位是指一级用水单位进行功能分区后的 用水单元,主要用水设备是指单台设备或单套用水系统用水量大于或等于lm3/h。锅炉、中央空调、实验室、公共食堂等用水大户必须计量,现场检査发现一处未计量扣0.5分,最高扣3分。 (二)节水器具普及率中节水设备、器具是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的统称,如节水型水龙头、便器、淋浴、喷灌等器具,验收时釆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査的用水点不少于10处。 (三)人均用水量是指单位年用水量和用水人数的比值,单位用水包括办公室、食堂、浴室、锅炉、空调和绿化等与机关服务相关的用水量,不包括对外服务的政务大厅等用水量;用水人数为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和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非在编人员,用水定额值参考《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 (四)用水器具是指单位内所有的用水设备。器具漏水有一处滴漏点算一处漏水,验收时釆取现场随机抽査的方式,抽查用水点不少于10处,每发现一处漏水,扣1分,直至扣完。 六、节水管理标准中各项指标,验收时釆取査阅统计台账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 七、相关文件、资料、记录齐全完善得满分,缺一项扣1分,数据不实扣1分,缺项指标直接得分。 |
附件3-2
《湖南省节水型医院评价标准(试行)》
一、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指标必须全部满足,若任一指标不满足,不得参评节水型医院。 |
自评分 |
||||
序号 |
基本要求 |
||||
1 |
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 |
||||
2 |
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没有包费制 |
||||
3 |
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工作,至少每五年开展一次 |
||||
4 |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或计划用水管理的医院,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
||||
二、节水技术指标(40分) |
|||||
序号 |
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
1 |
水计量器具配备率 |
水计量器具配备率=(实际安装配备的水计量器具数量/测量全部水量所需配备的水计量器具数量)*100% |
1)一级和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不到100%,得0分;仅对一级和次级用水单位计量,主要用水设备未计量,得7分。 2)一级和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100%,主要用水设备(如锅炉用水、中央空调补充水、实验室用水、公共食堂用水、绿化用水等)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85%,同时达到,得10分。 |
10 |
|
2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节水器具普及率=(节水器具数量/总用水器具数量)*100% |
节水器具数量占总用水器具数量达到100%,每低0.8%,扣2分,直至扣完。 |
10 |
|
3 |
单位面积用水量 |
単位面积用水量=单位全年用水量/建筑面积 |
依据湖南省用水定额标准进行判定: 单位面积用水量≤先进值,得10分;先进值<单位面积用水量≤通用值,按6~10分内插;单位面积用水量>通用值,不得分。 |
10 |
|
4 |
用水器具漏失率 |
用水器具漏失率=(漏水件数/总件数)*100% |
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10分,每高0.8%,扣2分,直至扣完。 |
10 |
|
三、节水管理指标(60分) |
|||||
序号 |
指标 |
计算方法 |
考评标准 |
分值 |
|
1 |
规章制度 |
査看文件和相关资料 |
1)制定建设节水型医院工作方案,得3分; 2)建立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每项各1分,共计3分; 3)制定并落实年度用水计划,得2分; 4)明确节水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员,得4分; 5)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得3分。 |
15 |
|
2 |
计量统计 |
査阅有关资料,核实数据 |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按分户、功能分区、主要设备实现三级计量,得5分,实现按分户、功能分区计量,得3分,实现按分户计量,得1分; 2)有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得4分。 |
9 |
|
3 |
节水技术推广和改造 |
査阅节水改造资料和设施建设材料、核对节水器具单,现场査看 |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得3分; 2)实施食堂用水设施、老旧管网等节水改造或节水设施建设,每实施一项得1分,该项最高得3分; 3)铺设透水地面或地面釆取透水措施,得1分; 4)所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全部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釆购清单》的节水产品,得3分; 5)景观用水、浴室等设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若单位无上述设施,均按达标情况处理,得2分,若单位有上述设施却无水处理再利用装置,每项扣1分,直至扣完2分; 6)绿化釆用高效浇灌方式,得2分。 |
14 |
|
4 |
管理维护 |
査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 |
1)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得4分; 2)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2分; 3)有完整的管网图,得3分; 4)有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3分。 |
12 |
|
5 |
节水宣传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
1)发放节水宣传材料,得2分; 2)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专题培训、讲座等,每开展一次得2分,共计6分; 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2分。 |
10 |
|
四、鼓励性标准。(10分) |
|||||
|
|
|
|
|
|
1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査看 |
建设雨水集蓄、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有效利用(景观用水、绿化用水),得5分。 |
5 |
|
2 |
节水监控平台 |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
建设节水智能监控平台且运行正常,得5分。 |
5 |
|
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各级节水型医院的建设和验收。 二、本标准由4项基本要求、节水技术标准、节水管理标准和鼓励性标准四部分组成,总计110分;其中节水技术标准为40分,由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节水器具普及率等4项指标组成;节水管理标准为60分,由规章制度、计量统计等5项指标组成;鼓励性标准10分,为非常规水源利用和节水监控平台2项指标。 三、节水型医院的总得分应当≥90分,并且基本要求必须符合。 四、在考核基本要求中的第三条“水平衡测试及节水评估工作”时,若首次参评节水型医院需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若对医院进行复核时需开展节水评估工作。节水评估工作参照《项 目节水评估技术导则》(GB/T 34147-2017)。 五、节水技术标准中,各项指标解释及验收方法如下: (一)水计量器具配备率是指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主要用水设备(用水系统)实际安装配备的水计量器具数量占测量对应级别的全部水量:所需配备水计量器具数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国家标准执行。一级用水単位指用水户(如xx医院属于一级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是指一级用水单位进行功能分区后的用水单元,主要用水设备是指单台设备或单套用水系统用水量大于或等于lm3/h。锅炉、中央空调、化验室、公共食堂等用水大户必须计量,现场检査发现一处未计量扣0.5分,最髙扣3分。 (二)节水器具普及率中节水设备、器具是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的统称,如节水型水龙头、便器、淋浴、喷灌等器具,验收时釆取现场随机抽査的方式,抽查的用水点不少于10处。 (三)单位面积用水量是指单位全年用水量和建筑面积的比值,用水定额值参考《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 (四)用水器具是指单位内所有的用水设备。器具漏水有一处滴漏点算一处漏水,验收时釆取现场随机抽査的方式,抽查用水点不少于10处,每发现一处漏水,扣1分,直至扣完。 六、节水管理标准中各项指标,验收时采取查阅统计台账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査的方式。 七、相关文件、资料、记录齐全完善得满分,缺一项扣1分,数据不实扣1分,缺项指标直接得分。 |
附表3-3
节水型高校建设评价表
一、节水管理评价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现状 |
现状得分 |
规划 |
规划得分 |
||||||
制度建设(8分) |
机构职责 |
应有高校领导负责的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得1分;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得1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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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节水规划 |
将节水型高校建设纳建设纳入高校总体发展规划,得1分;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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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水制度 |
制定并实施节水目标考核,用水设施管理等节水用水管理制度,得2分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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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考核 |
将节水目标纳入学年(期)工作目标考核和表彰奖励范围,得2分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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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教育(15分) |
宣教计划与考核 |
把节水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纳入高校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得2分;将学生参加情况作为德育教育和考核指标之一,得2分 |
4 |
|
|
|
|
||||||
节水教育 |
开展节水讲座、培训、观摩、知识竞赛等各具特色的节水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培育浓厚的校园节水文化。每年开展2次以上,得4分;少于2次者,每少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
|
|
|||||||
节水宣传 |
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标语、标识等宣传手段,面向校内师生普及节水知识技能,得1分;举办节水主题征文、演讲、绘画以及创作节水标语标志等活动,得1分;主要用水场所、用水设施、器具旁应有节水宣传标志或标语,校园网应有节水宣传内容,得2分。 |
4 |
|
|
|
|
|||||||
节水实践 |
深入街道社区、工矿企业、机关单位等单位,开展学生节水实践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传播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得3分 |
3 |
|
|
|
|
|||||||
用水管理(12分) |
资料规范 |
有规范的用水记录,并及时分析核算,得2分;用水记录相对完整的,得1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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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有计量网络图、供排水管网图和用水设施分布图,资料完整且管理规范,得2分;资料相对完整的,得1分 |
2 |
|
|
|
|
||||||||
水平衡测试 |
近三年开展水平衡测试或用水评估,并运用成果促进节水工作,得4分。水平衡测试可参考GB/T12452开展 |
4 |
|
|
|
|
|||||||
日常管理 |
加强对用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检和维护,饮用水安全措施到位,得2分;有跑冒滴漏、长流水等浪费水现象,每发现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
|
|
|||||||
精细化管理 |
建设节水监控平台,实施用水精细化管理,得2分 |
2 |
|
|
|
|
|||||||
节水设施(15分) |
管网维护 |
按照CJJ 92规定的漏损检测周期和方法,对地下供水管网进行漏损检测,及时更换和维护老旧供水管网, 减少管网漏损,得2分 |
2 |
|
|
|
|
||||||
用水设备 |
终端用水设备使用节水产品,生活用水器具符合 GB/T 31436的要求,得2分;使用淘汰落后产品的发现1件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
|
|
|||||||
用水计量 |
高校用水计量实现用水分级分户精准计量.得1分; 安装使用远程智能水表,得1分 |
2 |
|
|
|
|
|||||||
节能节水 |
集中浴室和开水房使用智能节水型热水控制器.得 1分 |
1 |
|
|
|
|
|||||||
重点用水环节 |
景观绿化、食堂餐饮、洗浴、游泳池、洗车、中央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重点用水环节参照GB T 26922达到节水要求,得4分;有1项重点用水环节未 达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
|
|
|||||||
非常规水利用 |
设置雨水收集、再生水利用、杂排水收集处理、浓水收集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并运行良好,每建设1项得 1分,共4分 |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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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节水技术评价指标 |
|||||||||||||
技术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现状 |
现状得分 |
规划 |
规划得分 |
|||||||
标准人数人均 用水量 |
标准人数人均用水量≤所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普通高校用水定额,得10 分;高于用水定额不得分 |
10 |
|
|
|
|
|||||||
年计划用水总量 |
年实际总用水量≤地方下达的用水指标,得10分;高于用水指标不得分 |
10 |
|
|
|
|
|||||||
水计量率 |
用水单位水计量率应达到100%,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应达到100%,得10 分;任一项不达标不得分 |
10 |
|
|
|
|
|||||||
节水型器具安装率 |
达到95%,得2分;每提高1%,加2分,满分10分 |
10 |
|
|
|
|
|||||||
管网漏损率 |
管网漏损率≤10%,得6分;每降低1%,加2分,管网漏损率≤8%,得10分;管网漏损率>10%不得分 |
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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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特色创新评价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价方法 |
分值 |
现状 |
现状得分 |
规划 |
规划得分 |
|||||
节水管理创新(6分) |
合同节水管理 |
引入社会资本,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方式, 实施校园整体节水改造或重点用水环节节水改造,得4分 |
通过查阅合同文本、实地核实具体节水设施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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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广 |
在节水理念或制度建设上有独创,并面向社会宣传推广,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得 2分 |
查阅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以及宣传推广相关材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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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技术创新 (4分) |
节水研发 及应用推广 |
发挥高校科研优势,自主开展节水技术、 产品的创新和研发,得2分; |
查阅高校获得的节水技术和 产品专利证书、鉴定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应用推广证明等相关材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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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自评报告
一、基本概况
本单位基本状况,包括单位类型、属性、规模,占地面积、职工人数等内容。
二、用水情况
详细介绍本单位所有用水情况,包括水源(自来水、自备水)情况,用水去向,用水功能分区和三级用水户分布,主要用水设施和设备,绿化景观用水面积和用水量,中央空调与锅炉用水等。
三、节水措施
按照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详细文字描述。包括节水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节水技术改造情况,节水管理制度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经验和效果
本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创建工作取得的经验和节水效果、效益等。包括水平衡测试的主要结论。
五、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和本单位节水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计划措施。
六、自评结论
按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评分标准的“评分规则”逐项进行评分,列出评分理由、数据指标和计算过程,注明数据来源(附表或者水平衡测试报告表序号),不能仅写结论。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自评结论,自评分情况,扣分项目原因及说明等。
七、附件
(一)附表
用水分户、功能分区、主要用水设备情况表,节水器具使用情况表,用水计量器具配置表,节水设备产品安装改造情况表,人均用水量计算表,水量平衡分析表,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计算表,锅炉冷凝水回收率计算表,非常规水源利用表,节水宣传情况表,规章制度制定情况表等。上述表格可视情况进行合并、增删。
(二)附图
用水管网图(分户、功能分区、主要用水设备),用水计量网络图,水平衡方块总图等相关图件。
(三)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报告(近5年的都行)
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报告应委托具有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测试,受托单位提交经过委托单位审查的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报告书(表)。
(四)有关证明材料
按评分标准顺序提供和编排,包括创建工作组织部署、用水节水规章制度、节水器具相关证明、水平衡测试委托书、缴纳水资源费发票等可作为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的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