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管发〔2022〕4号
邵阳市2022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及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邵阳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湘管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公共机构责任,发挥节能减排政策指挥棒作用,确保实现节能降碳、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及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
按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县市区公共机构主管部门;市直公共机构(不含市卫健委和市教育局);市重点用能公共机构三个类别实施考核。
(二)考核内容
按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县市区公共机构主管部门;市直公共机构(不含市卫健委和市教育局);重点用能公共机构分别设置节能降碳、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能耗、水耗限额指标,工作任务完成考核指标和整体式节能措施落实等考核指标。
(三)考核方法
采用量化办法,计算各项《考核评价标准》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5-79分)、未完成(65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降碳、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及约束性工作任务的,均为未完成等级。具体考核计分方法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当年任务指标,对各考核对象确定并下达各年度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二)被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工作部署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三)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各被考核对象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形成综合考核通报,并及时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综合评价考核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评价考核结果经审定后,由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告。
(四)各类评价考核,按隶属原则由各县市区公共机构主管部门、市直公共机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运用
(一)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县市区、市直公共机构主管部门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一个月内没有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且三个月内整改不到位的,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将情况报送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三)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未完成约束性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情况报送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1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款分配及能耗限额指标的复函》等文件规定:“未达到我省公共机构能耗限额标准的公共机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名单向社会公告,并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该公共机构近三年能源消费平均水平,每年核减其一定比例的水电经费预算,连续核减三年。公共机构不得使用其他预算经费调整冲抵能源经费,不得追加相关预算。”
附件:1.《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县市区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节能环保专项考核评价标准》
2.《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环保专项考核评价标准(不含市卫健委和市教育局)》
3.《市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节能环保专项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1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县市区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节能环保专项考核评价标准
一类考评项目 |
二类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方法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考核依据 |
一、完成节约能源资源目标(15分) |
(一)完成能耗限额指标(15分) |
1.人均能耗下降1.5%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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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2.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1.2%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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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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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均用水量下降率1.8%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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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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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完成能耗限额指标(15分) |
1.人均能耗下降3%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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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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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2.4%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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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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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均用水量下降率3.6%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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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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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成约束性工作目标(15分) |
(一)节约型机关创建(3分) |
创建成功数不低于80% |
每少2个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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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机管局验收数据评价 |
(二)公共机构强制性垃圾分类(3分) |
参与率30% |
每少2个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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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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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分) |
成功实施1个单位 |
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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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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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水型单位创建(1分) |
创建成功1个单位 |
未创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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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节水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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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工作(3分) |
自2022年6月起实施能耗数据按月报送 |
10%以上(含10%)的单位不按规定报送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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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数据逐月报送资料、每季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论作出整改方案及实施效果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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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成约束性工作目标(15分) |
(六)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任务(3分) |
以文件和通知为准 |
每少完成1项扣1分,扣完3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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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完成任务情况评价 |
三、节能组织与保障(28分) |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6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2分,未实施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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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节能领导、节能岗位职责分工文件;节能专题会议记录;节能工作考核、奖惩实施记录;每季度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 |
(二)制定及实施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及环境保护工作方案(2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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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及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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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了节约能源资源方针.政策.制度.要求.标准(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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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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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排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日常工作经费及各项节能专项资金(4分) |
安排年度节能降碳工作资金3万元;节能改造、能源审计专项资金10万元。 |
每少3万元扣1分扣完4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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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各县市区及市直系统经费安排计划及经费使用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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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并进行了奖惩(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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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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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约能源资源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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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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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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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文件及实施汇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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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约能源资源及垃圾分类宣传及培训(12分) |
(一)开展节能宣传周、节水周、低碳日活动(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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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及实施资料 |
(二)开展节能工作业务培训工作(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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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及实施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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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培训活动(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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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及实施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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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节能降碳工作(30分) |
(一)能源管理体系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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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用能单位建成的能源管理体系书面资料,特别是重点用能单位 |
(二)能源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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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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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色照明体系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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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系统、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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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类、分项、分户能源资源计量系统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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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系统、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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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广节水型器具(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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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系统、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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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再生能源利用(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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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系统、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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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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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系统、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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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高效开水器使用(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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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系统、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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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杜绝餐桌浪费(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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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文件及抽查2个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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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禁塑限朔(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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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本系统、本辖区公共机构现场 |
附件2
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环保专项考核评价标准
(不含市卫健委和市教育局)
一类考评项目 |
二类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方法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考核依据 |
一、完成节约能源资源目标(15分) |
(一)完成能耗限额指标(15分) |
1.人均能耗下降1.5%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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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2.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1.2%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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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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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均用水量下降率1.8%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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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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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完成能耗限额指标(15分) |
1.人均能耗下降3%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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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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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2.4%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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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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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均用水量下降率3.6% |
未完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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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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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能组织与保障(45分) |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2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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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节能领导小组成立、节能岗位职责分工文件;节能专题会议记录;节能工作考核、奖惩实施记录;每季度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 |
(二)制定及实施年度节能降碳工作方案(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2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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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方案及实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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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了节约能源资源方针.政策.制定.要求.标准(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2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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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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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能组织与保障(45分) |
(四)安排了节能降碳专项资金(5分) |
安排了节能降碳专项经费5万元。 |
每少1万扣1分,扣完为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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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及支付证据 |
(五)节约能源资源及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并按规定进行了奖惩(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2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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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及实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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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及时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和资料(15分) |
要求2022年6月开始逐月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及时报半年和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 |
未按要求报送一次扣2分,扣完15分为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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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数据逐月报送资料、每季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论作出整改方案及实施效果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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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任务(5分) |
以文件和通知为准 |
每少完成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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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完成任务情况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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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约能源资源及垃圾分类宣传及培训(16分) |
(一)开展节能宣传周、节水周、低碳日、环保活动(6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2分,每少实施一次扣2分,扣完为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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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及实施资料 |
(二)开展节能降碳业务培训(5分) |
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 |
无文件扣2分,少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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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培训通知、签到记录、培训现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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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培训活动(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少参加一次扣2分,扣完为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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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现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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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能降碳工作(24分) |
(一)绿色照明体系建设(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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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2年12月10日节能高效光源使用率达到百分之百;公共照明部分实现超声波、光控等自动化控制 |
(二)分类、分项、分户能源资源计量系统建设(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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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资料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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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广节水型器具(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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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2年12月10日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百分之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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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杜绝餐桌浪费(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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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邵阳市22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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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禁塑限朔(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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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重点用能公共机构节能环保专项考核评价标准
一类考评项目 |
二类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方法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考核依据 |
一、完成节约能源资源目标(15分) |
(一)完成能耗限额指标(15分) |
1.人均能耗下降1.5% |
未完成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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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2.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1.2% |
未完成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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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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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均用水量下降率1.8% |
未完成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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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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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完成能耗限额指标(15分) |
1.人均能耗下降3% |
未完成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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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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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率2.4% |
未完成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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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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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均用水量下降率3.6% |
未完成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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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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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能组织与保障(22分) |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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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节能领导小组成立、节能岗位职责分工文件;节能专题会议记录;节能工作考核、奖惩实施记录;每季度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 |
(二)制定及实施年度节能降碳工作方案(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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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方案及实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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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了节能降碳系列方针.政策.制定、要求.标准(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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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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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能组织与保障(22分) |
(四)安排了节能管理日常工作经费及各项节能专项资金(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
|
提供相关文件及支付证据 |
(五)节约能源资源及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并按规定进行了奖惩(4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3分 |
|
|
提供相关文件及实施记录 |
|
三、节约能源资源及垃圾分类宣传及培训(15分) |
(一)开展节能宣传周、节水周、低碳日活动(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
|
提供相关文件及实施资料 |
(二)开展节能工作业务培训工作(5分) |
每年最少组织2次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
|
提供培训通知、签到记录、培训现场资料 |
|
(三)参加培训活动(5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4分 |
|
|
参加培训现场资料 |
|
四、节能降碳工作(45分) |
(一)按要求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和资料(5分) |
要求2022年6月开始逐月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及时报半年和年度能耗统计分析报告 |
未按要求报送一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此 |
|
|
能耗数据逐月报送资料、每季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论作出整改方案及实施效果证明资料 |
(二)能源审计(2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1分 |
|
|
近三年不少于一次,提交有效的能源审计报告 |
|
(三)水平衡测试(2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1分 |
|
|
近三年不少于一次,提交有效的水平衡测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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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
提交能源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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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能源资源实时监控系统(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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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验收 |
一类考评项目 |
二类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计分方法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考核依据 |
四、节能降碳工作(48分) |
(六)绿色照明体系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
至22年11月高能效光源使用率达到百分之百;公共照明部分实现超声波、光控等自动化控制 |
(七)分类.分项.分户能源资源计量系统建设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实施 |
|
(八)推广节水型器具(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
至22年11月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百分之百; |
|
(九)可再生能源利用(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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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发电站建设;水汽能或空气源或浅表性地热源应用; |
|
(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
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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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高效开水器使用(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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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2年11月高能开水器使用率达到百分之百; |
|
(十二)杜绝餐桌浪费(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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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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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高效热水供应系统建设(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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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2年11月高效热水使用率达到百分之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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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能源资源限额指标完成及合同能源、水资源管理(6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2分,未实施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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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及邵阳市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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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禁塑限朔(3分) |
有文件资料并予以实施 |
无文件扣1分,未实施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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