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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 2026-01-29 10:19
  • 来源: 邵阳市机关资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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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租赁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资产租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受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我中心现就局名下一批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租。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及其地址

租赁期限

建筑面积(㎡)

月租金 (元)

履约保证金(元)

一年期租赁经营权起拍价(元)

1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1号门面

1至3年

22

1210

3630

14520

2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2号门面

1至3年

32

1760

5280

21120

3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3号门面

1至3年

22

1210

3630

14520

4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4号门面

1至3年

32

1760

5280

21120

5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5号门面

1至3年

32

1760

5280

21120

6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10、11号门面

1至3年

41

2255

6765

27060

7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12号门面

1至3年

29

1595

4785

19140

8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17号门面

1至3年

28

1540

4620

18480

9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19、20号门面

1至3年

47

2585

7755

31020

10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21号门面

1至3年

25

1375

4125

16500

11

人社局第二办公区22号门面

1至3年

16

880

2640

10560

12

大汉悦中心C2003A商铺

1至3年

293.67

3965

11894

47575

13

大汉悦中心C2003B商铺

1至3年

285.16

3850

11549

46196

14

大汉悦中心C3002商铺

1至3年

281.6

3097.6

9293

37171

15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

1至3年

18

180

540

2160

16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14

140

420

1680

17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14

140

420

1680

18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20

200

600

2400

19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18

180

540

2160

20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6.5

65

195

780

21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6.5

65

195

780

22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6.5

65

195

780

23

戴家坪市医保局办公室一间

1至3年

6.5

65

195

780

24

西湖路市交通局办公楼1号门面

1至3年

22.7

568

1704

6810

25

西湖路市交通局办公楼2号门面

1至3年

30.5

763

2288

9150

26

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面

1至3年

90

1350

4050

16200

27

大祥区城北路市白蚁防治所一层

1至3年

60

1332

3996

15984

28

大祥区双拥路市救助站综合办公楼

1至3年

270

3240

9720

38880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4. 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及资产使用性质,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三、报名及踏勘事项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接受报名,直至租赁事宜完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主楼A1-04室。

3. 报名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资产招租报名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4. 实地踏勘: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联系人:袁国平,联系电话:15273992066;李期昌,联系电话:13387393007。

本次招租资产的具体状况以现场现状(含已知及未知瑕疵)为准,承租人需自行负责承租资产的清场与接管事宜。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主动到现场踏勘资产实际情况,及时向出租方咨询资产相关细节,全面了解房屋现场现状;若未到现场查看,视为对该资产无任何异议。凡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资产,认可资产现状及各类瑕疵情况,且已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要求,自愿承担因资产现状及瑕疵可能引发的一切风险与后果。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竞租,即表示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资产现状及潜在瑕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报价、竞价及成交方式

1.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报价竞价方式,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效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对应资产的一年期租赁经营权起拍价,竞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本次招租以评估价作为起拍价,出价最高者获得对应资产承租权;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并提交有效报价,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租金按评估底价执行;

3. 若原承租人(原合同承租人)参加报价竞拍,在同等价位条件下,对现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竞拍权。

五、租赁相关要求

1. 在报名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其他人员报名的,在报名成功后5个工作日外与我中心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多人报名承租的组织进行公开竞价,在竞价结束后与我中心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参照参照《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资产出租管理规定(暂行)》中按照租赁合同第一年租金的25%收取,用于保障租赁合同的履行,租赁期满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后,由我中心无息全额退还;

2. 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维修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结构和使用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确需变更的,须书面报我中心批准;

4. 租金和租赁日期计算规则:原承租人、实际经营者竞得成功者,租金和租赁日期从原租赁日期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承租人(非原承租人)竞租成功后,租金和租赁日期从原承租人正式移交时间开始计算;

5. 标的移交与清场要求:

1)原承租人、实际经营者竞得成功的,承租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的维修、管理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2)原承租人未竞得的,应在一个月内腾空资产并移交竞得人,同时缴清使用期间所欠租金;

3)承租人(非原承租人)竞租成功后,需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租赁押金后,自行与原承租人沟通协商清场和接管事宜,我中心不负责房屋的清场等各项工作,关于房屋的接交清场、接管等所有事项及法律责任,概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 装修免租期约定:新承租人成功竞得上述资产租赁权后,出租方参照《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资产出租管理规定(暂行)》中“房屋资产出租方案中有关事项的确定原则”第二条关于装修免租期的规定给予装修免租期;原承租人竞得的,无装修免租期;

7. 承租人和出租方的权利及责任、有关违约约定、其他租赁具体事项,详见《国有房产租赁合同》。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的相关信息在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发布,并在拟租赁房屋现场张贴招租公告,长期有效,直至出租完成;

2. 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租方案,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邵阳市机关资产事务中心

2026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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